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屈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5-12-22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屈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政人〔2025〕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屈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杨力鹏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肖忠义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罗长跃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勤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东海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黎昌辉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田开力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志红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谷梅山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支队长;
刘华庸同志任市政府债务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波同志任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陈家浓同志的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丽绒同志任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传金同志任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尚玉红同志任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全洁琼同志的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洋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郑英明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万开虎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松柏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仁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市大数据中心主任(兼)职务;
罗晓娟同志任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力辉同志的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奇同志任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因机构改革,市公安局原警令部、警务保障部、交通警察支队市管干部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