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朱泽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6-02-25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朱泽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政人〔202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朱泽欣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翀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宁家繁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晨骋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敬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熊雯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绪新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晨曦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樊文军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尚平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吴志华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湘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市大数据中心主任(兼);
万自锋同志任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进成同志的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向琳同志任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志勇同志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陈彦冰同志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因机构改革,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市管干部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