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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姚国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6-06-03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姚国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政人〔202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姚国军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邓刚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忠志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杨梦君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辉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谷静同志任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宏明同志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莉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免去黄卫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谭国贵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覃锋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王胜勋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帅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屈国辉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燕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帅立杰同志的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彭钐子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宏权同志任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的任命,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