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姚国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6-06-03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姚国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政人〔202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姚国军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邓刚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忠志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杨梦君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辉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谷静同志任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宏明同志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莉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免去黄卫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谭国贵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覃锋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王胜勋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帅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屈国辉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燕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帅立杰同志的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彭钐子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宏权同志任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的任命,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