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2700/2025-0000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名称: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
分解方案的通知
张政发〔202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2025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本方案认真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于2月28日前将细化落实方案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将把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督查和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洪斌
全面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实施落实。
协管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尚生龙
1.(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6)节能完成省定目标。(7)安全生产完成省定目标。
配合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争取安张衡高铁进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推动张石(澧)铁路勘察设计招标。推动已核准的风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桑植龙鹤、九十九尖风电项目竣工投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会办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慈利、桑植县人民政府。
3.着力培育和发展低空经济。探索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会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打通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5.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全民行动,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新型城镇化重点乡镇和特色小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会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7.突出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1)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项改革制度。(2)积极推行水资源费改税。(3)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完善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5)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按计划退出融资平台5家,确保2026年所有平台公司全部退出;按照“三集中”原则推动同类国企合并,加快推进无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的国企退出。(6)以旅游业诚信建设为突破口,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7)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按照“三保”、化债、发展的优先序,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会办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投集团公司、市交投集团公司、市融资担保集团公司、市农投公司、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8.提升宁张对口合作质效。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9.打造一流营商环境。(1)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常态化开展“送解优”、市级领导联系商协会、政企面对面暨企业家接待日活动,积极开展水、电等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困难企业,实施精准帮扶。(3)深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治理。(4)全面构建“审批不看人,办事不求人,投资不找人”的制度机制,建立企业家绿卡制度,让民营企业更有信心。(5)完善“五个超市”功能。(6)全面规范中介服务,严厉打击非法中介。(7)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严惩乱收费、乱摊派行为。(8)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确保惠企政策直达快享。(9)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开展永定—桑植、石门—慈利天然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与遵义—吉安国家干线同步投产,推动区县天然气管道全覆盖。(10)全面推行“帮代办”制度,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坚持12345热线接诉即办、限时清零。(11)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孪生城市,着力推进省、市平台信息互联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12)探索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中层骨干履职评价。
牵头单位:市优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税务局。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融资担保集团公司、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张家界监管分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0.全力防范地方债务风险。(1)积极争取国家置换债券,完成“四清零两压降”年度目标任务。(2)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建立健全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机制。(3)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和国企投融资审批,坚持无合规资金来源不立项、未经审批不投资不融资。(4)强化公立医院债务监测,严控新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控新购大型医疗设备,确保贷款只减不增、存量债务逐步化解。(5)扎实推动债务“三变”,进一步降低债务成本。(6)想方设法盘活国有“三资”,全力保障政府法定债务利息兑付。(7)建立习惯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行政成本、临聘人员均压减15%以上。(8)建立健全资产从配置到处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资产调剂公物仓制度。(9)推行市内公务活动“零接待”。
配合领导:陈瑜、莫海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分行。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1.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深化道路交通、消防、旅游、建筑、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2)巩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成效,每个区县创建一条安全示范路。(3)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水文监测预报预警。(4)推广小型水库第三方专业化管护模式。(5)完成市中心城区、县城防洪保护圈闭合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制定详实的地质灾害转移避险方案,确保在遭遇极端强降雨的情况下,工作井然有序,群众生命安全。
配合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会办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2.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牵头单位:市国动办。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3.完成大庸古城司法重整,力争2025年7月对外营业。
牵头单位:市经投集团公司。
会办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14.继续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5.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闭环管理机制,做到想事有政治站位、谋事有政治立场、干事有政治考量、成事有政治效果。(2)加强效能建设。更加注重政策研究和调查研究,强化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完善大抓落实工作机制,增强“马上就办”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一抓到底、落地见效。树立鲜明的奖优罚劣导向,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继续推进为基层减负赋能,把更多精力用在办实事、干成事上。(3)加强廉政建设。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继续抓好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4)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委常委、副市长 万东
1.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继续实施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会办单位: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2.坚持“工业强基”不动摇。(1)围绕旅游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大力发展登山、露营、骑行等旅游装备制造业。(2)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产业,提质休闲食品。(3)依托丰富的动植物、水、矿产、风电等优势资源,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包装饮用水、绿色新材料、清洁能源产业。(4)大力引进以莓茶、大鲵、杜仲等特色农林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化妆品、保健品“链主”企业,加快开发中药饮片、茶饮料、功能饮料等高附加值产品。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人民政府。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3.培育绿色工厂、“无废工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支持亿胜新材料等企业开展硅料精深加工,支持齐汇新材料扩能升级。
牵头单位:慈利县人民政府、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5.强化科技赋能。(1)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继续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研发活动全覆盖,继续支持在张高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深入实施“智赋万企”行动,积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企业“智改数转”,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和典型应用场景,着力引进和培育数字产业。(3)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超过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超过900家。(4)健全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机制,深化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张家界监管分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6.加快“五好”园区建设。(1)建成翠谷产业园进场道路和慈利创业西路,完成桑植产业大道(二期)路基工程。(2)全面完成久瑞生物新厂建设和老厂去功能化。(3)完善园区物流基地、员工食堂、充电桩等配套设施。(4)始终把工业招商作为头等大事。(5)强化责任机制,加快消化园区闲置土地,提高标准厂房利用率。(6)力争落地投资过亿元的项目10个以上、产值过10亿元的企业破零。
牵头单位: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人民政府。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7.加快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小管委会+大公司”模式,改革人事管理和绩效薪酬制度,实现园区社会事务全剥离。
牵头单位: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单位。
8.(1)完善交通体系,争取桑鹤、张沅、张桃、桑慈等高速公路纳入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快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力争炉慈、桑龙高速公路国庆节前通车。(2)推进岩朝、三人(慈利段)、中天、天刘等国省道建设。(3)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79公里、提质改造110公里、站场建设35个,支持各区县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4)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5)完善交通运输企业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9.加快铁路物流园建设,持续推进“公转铁”,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投公司、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车务段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永定区人民政府。
10.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产业园。
牵头单位:永定区人民政府。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副市长 汪涛
1.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8%、12%左右。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丰富旅游业态。(1)以创建世界级旅游景区为引领,推进索溪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峡谷5A级景区创建。(2)加快天门山索道下站旅游服务综合体、七星山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3)以张家界全球旅游业创新周为平台,吸引国内外旅游创新人才集聚张家界,打造全球旅游业创新高地。(4)大力引进高端民宿、国际品牌酒店,推动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5)大力开发徒步、骑行、露营等新场景。(6)大力培育文创、研学、会展、低空旅游、数字旅游等新业态,打造更多首发张家界新品牌,在吸引国际游客的同时,增强对国内游客的吸引力。(7)办好第三届张家界旅游发展大会。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人民政府。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科协等市直有关单位,桑植县人民政府。
3.创新旅游营销。(1)抢抓国家进一步放宽优化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机遇,着力开展境外营销,深耕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传统市场,拓展俄罗斯、日本、新加坡、印尼等新兴市场,激活欧美、中东等潜在市场。(2)着力提升营销精准度,依托海外社交平台等优势媒体开展线上营销,邀请更多境外优质旅行商、网络达人来张考察踩线。(3)推行市场化办赛办节办会模式,举办更多有国际影响的赛事、演唱会、音乐节,办好元宵灯会、土家“六月六”、白族“三月街”、端午龙舟赛等民俗文化活动,持续推进“非遗”进景区,实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赛事,月月有演唱会”。(4)确保接待境外游客量稳居同类城市首位,带动和促进国内营销上台阶。(5)深化与OTA平台营销合作,完善短视频等新媒体营销奖励办法,培养本土旅游主播团队。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会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经投集团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提升旅游服务质量。(1)牢固树立“游客至上”的服务理念,打造“最宠游客的城市”形象。(2)制定入境旅游服务标准,提升安全、卫生水平,优化通关、住宿、餐饮、支付、导览、语言等服务,建设入境旅游友好型城市。(3)继续推进“铁腕治旅”,全面整治旅游市场乱象,逐步取消团队购物行程和自费项目,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强化旅游监管执法。(4)加快推进旅行社转型提质。(5)加快完善自由行服务配套,增强智慧旅游平台实用性,全面实时公开旅游信息,提高酒店(民宿)一站式旅游综合服务能力。(6)继续推进景区提质,完善旅游厕所、标识标牌、无障碍设施、生态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打造“最干净”景区。(7)发展砂石画、潮玩等文创产品,推进土家织锦、蜡染等“非遗”活化,做响“张家界礼物”品牌。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会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联、市残联、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张家界海关、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5.积极发展文体事业。(1)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3)推进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4)做好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5)支持举办国字号赛事,培育具有本土特色的赛事品牌。(6)新建和改造一批健身步道,加快实施“农体工程”,完善学校等公共机构体育设施与社会共享机制,让市民和游客有更多的锻炼场所。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会办单位:市民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7.(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完善“个转企、小升规”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8.鼓励媒体记者暗访曝光旅游执法、控违治违、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会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优化办等市直有关单位。
9.提升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集聚功能。
牵头单位:永定区人民政府。
会办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10.开展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90周年纪念活动。
牵头单位:桑植县人民政府。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副市长 赵云海
1.减排完成省定目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会办单位: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3.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洞庭清波”“绿盾”等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会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经投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扬尘污染等专项整治,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强秸秆禁烧管理,强化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确保PM2.5浓度持续下降。(2)有序推进“阳光房”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管理和危险废弃物系统治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会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5.建设美丽河湖。(1)新建雨污分流管网9000米,推进澧水、溇水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锣鼓塔污水处理厂整改。(2)强化枯水期水生态环境治理,巩固提升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确保全市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国控断面水质向全国第一冲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1)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加强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7.推进美丽城市建设。(1)扎实做好城乡建设风貌管控立法基础工作。(2)坚持高水平规划,完成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市中心城区城郊片区省级示范区规划编制。(3)继续推进“铁腕治违”,落实“四主一体”责任,确保实现“三零一无”目标。(4)完善城市更新推进机制,全面开展仙人溪畔、老院子周边整治提升,打造一批更具民族风、烟火气、国际范的中外游客消费集聚区。(5)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推动“一件事一家办”改革,推进“城管进社区、进网格”,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水平。(6)强化基层治理,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推动无物业管理小区自治扩面提质。
配合领导:闫瑞增。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会办单位:市司法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商务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8.(1)积极争取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全面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严厉打击非法采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会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9.(1)继续开展文旅项目“点状用地”改革试点。(2)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3)开展“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改革试点。(4)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和“厂网一体化”改革试点。(5)完善鼓励、支持群众参与征地拆迁、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乡村振兴的制度机制。
配合领导:闫瑞增。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0.(1)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积极推行现房销售。(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供给,让低收入家庭、新市民、乡镇公职人员等群体住有所居。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1.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副市长 龙铁军
1.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机制,强化数智赋能,精准识别、公正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建强基层执法队伍,加快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会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3.扎实做好拥军优抚工作。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持续开展“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传统盗抢骗等违法犯罪。(2)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开展“净网”“护网”行动。(3)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四下基层”,更加耐心纾解群众情绪。(5)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抓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6)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副市长 陈瑜
1.推进“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深化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改革。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办好重点民生实事:(1)建成公办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并投入使用,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建设。(2)开展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3)实现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全覆盖。(4)完成重性精神病住院患者救治救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会办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3.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为家长、学生同步减负,严禁以任何方式给家长布置作业。(3)顺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县域基础教育布局和师资配置。(4)更好把握教育对口帮扶机遇,加快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5)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6)支持在张高校发展,办好张家界开放大学、湖南旅游技师学院。(7)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8)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教师队伍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管理。(9)规范校长陪餐制度,建立家长全程参与的“校园餐”监督机制。(10)着力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持续抓好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等工作,让孩子们在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11)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体教融合。(12)稳步推进幼托一体化建设,支持公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会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学院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健康张家界建设。(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2)完善旅游城市院前急救体系,强化景区红十字救护站功能,开展旅游服务一线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3)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4)把握湘雅二医院对口帮扶机遇,打造湘西北心脏疾病、消化疾病诊疗中心,提升本地高级医疗人才占比和临床专科能力。(5)加快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确保通过国家验收。(6)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增加全科医生数量。(7)根据群众实际需求优化村卫生室布局,确保正常发挥功能。(8)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9)支持和规范民营医院发展。(10)持续开展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腐败问题集中整治。(11)出台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12)推行减盐减油新湘菜营养改造计划,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健康膳食习惯。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会办单位: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5.(1)扎实做好全国第十三届、全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2)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功。
牵头单位:市民宗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民族团结创建办。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投集团公司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深入实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三大工程”。
牵头单位:市妇联。
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副市长 闫瑞增
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左右。(2)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91万亩以上、粮食产量64万吨以上。(3)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6.95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办好重点民生实事:(1)提质改造一批单村供水工程。(2)完成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300名、残疾人托养服务750名。(3)新改建景区无障碍设施20处。(4)新改建城市无障碍设施100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残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城管局。
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3.坚持科技强农。(1)发挥签约专家团队作用,加快制定优势农产品生产标准和产品标准。(2)推进特色农产品提纯复壮,推动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开展茶饮品加工、中药材及农产品有效成分萃取等技术研发。(3)每个区县建设1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全市建设100个农业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坚持品牌强农。(1)加强品牌培育,在做大做强“五大五小”区域公用品牌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张家界红桃、食用菌、名贵淡水鱼等特色产业,稳步扩大中药材、烟叶、高山蔬菜产业规模。(2)加强品牌营销,创新区域公用品牌线上线下营销方式,加大目标市场广告投放力度,实施“千村书记直播带货”工程,让更多优质农产品卖出去、价格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商务局、市烟叶办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5.坚持融合强农。(1)加快发展“第六产业”。(2)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协会健康发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3)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建强农业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3)积极争取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和骨干物流基地建设项目。(4)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7.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防返贫致贫监测和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8.加快和美乡村建设。(1)深入实施“五千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等行动,持续开展“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建设,新建一批省级“和美湘村”。(3)完善农村建房管理和审批机制。(4)提高农村供水质量,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规模化工程覆盖率达60%以上。(5)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会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9.扎实开展花岩水库、岩泊渡水库前期工作,争取宜冲桥水库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年内达到开工条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永定区、慈利县人民政府。
10.抓实河长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1.(1)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全面推进裸露山体复绿,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湘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续建项目6035公顷,建设省级生态廊道372公顷、多彩森林廊道165公里。(2)打好松材线虫病歼灭战,实现全域疫情清零。(3)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建强乡镇、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防灭火队伍。(4)开展武陵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等11个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5)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区县办好一个以上集体林权改革示范点。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会办单位:市应急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副市长 莫海宏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办好重点民生实事:(1)继续推进超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2)完成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3.力争每个乡镇引进1家以上“四上”企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会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4.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1)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动对接湖南自贸试验区、中非经贸博览会平台。(2)着眼建设武陵山片区枢纽国际空港,提升荷花国际机场航空口岸服务水平,优化先期机检和智慧旅检流程,进一步缩短入境通关等待时长,打造全国入境旅检口岸样板。(3)推动保税航油业务落地见效。(4)加密和拓展国际航线,力争直飞更多国家(地区)。(5)推动包机航班机票对外零售,有效解决自由行游客购票难题。(6)稳步扩大对外贸易,充分发挥三个进境指定监管场地作用,完成国际航空物流园招商,大力发展腹舱带货业务,支持“张品出张”“张品出境”。(7)深化与国际投资促进机构合作,发挥本地商协会和外地张家界商会作用,推进以商招商,推动湘商回归、校友回张、湘智兴张。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张家界海关、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经投集团公司、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等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5.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低保资金和救助资金管理,健全责任追究和处罚惩治机制,确保各类资金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6.千方百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优化职业技能培训。(3)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孵化功能,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4)完善“一县一品”特色劳务品牌体系。(5)鼓励企业招用60—65岁劳动者。(6)推行“政府+园区+企业+市场”帮招模式,全年发布招聘岗位30万个以上。(7)持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8)坚持将用工信息推送给村组干部,把就业机会送到群众家门口。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残联、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7.(1)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2)提升乡镇敬老院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3)推动移风易俗,持续深化婚丧习俗改革,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8.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加关爱困境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