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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关于公布张家界市2022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政策解读 | ||||
《关于公布张家界市2022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政策解读
近日,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布张家界市2022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2022年9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947号)有关精神,创新便于社会监督的公示方式,进一步做好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工作,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22年第5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收费政策调整实际情况,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张家界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拟定了《公告》。《公告》内容通过收费目录清单方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便于社会监督,达到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目的。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收费项目。具体是交通服务收费、公共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等三大类型。其中交通服务收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公共事业服务收费包括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包括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二是明确相关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定价方法(方式)。
(二)相关说明。一是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二是本目录清单限于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三是本次公布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2年10底。
